农民工张书林为向黑心矿主要回自己和50余位工友辛苦挣来的血汗钱,数十次奔波于河南省三门峡灵宝两级法院之间。该案上诉至今已半年有余,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至今未作判决。而农民工张书林在法院开庭时屡次遭到黑心矿主的威胁毒打……10月19日,农民工张书林向记者诉说了自己在法院内数次受威胁、两次遭毒打的恐怖一幕……
为要工钱求助法律,法院门口被毒打
谈起第一次挨打的情景,45岁的卢氏县东明镇农民工张书林至今仍心有余悸。
2007年2月至8月,张书林带领河南省卢氏县、陕西山阳县、丹凤县50余位民工为河南省秦岭金矿干部白文平承包的两个坑口干劳务。至同年8月底,白共拖欠他们劳务费157521元,经多次讨要无果,张书林遂于2007年11月代表50余位农民工将秦岭金矿和白文平告上法庭。2008年1月9日上午,河南省灵宝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被告白文平拒绝还款。
庭审结束后,白文平在灵宝市法院大门口,指使四个不明身份的男子对张书林进行殴打,致张书林身体多次受伤,住进医院。
一审判决矿主还款,中院再遭威胁毒打 此拒付农民工并雇佣黑恶势力伤害民工事件引起多家媒体关注,灵宝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少白亲自过问此事,并作出批示。在灵宝市公安局尹庄派出所的主持下,殴打他人的白文平对受害者张书林进行了赔偿。灵宝市法院也迅速对该案作出判决,判决被告白文平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后内偿还拖欠张书林等民工的劳务费138149元,并承担诉讼费用3389元。
然而,白文平在灵宝法院门口当着律师和众民工面扬言:你们把官司打赢也得不到一分钱,我把钱送给中院也不会给你们。
2008年3月27日,白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然而三门峡市中级法院直到三个多月后的7月10日才在张书林等民工们的多次催促下开庭审理该案。庭审中白没有提出任何有效证据及拒付理由,气焰非常嚣张,当着法官的面扬言道:“你们小心点,在灵宝我能打你,在这里我仍然能打你!”白文平藐视法庭的行为令在场人员无不感到愤怒,受到办案法官的严厉斥责。
此后又是两个多月过去了。此间三门峡中院两次调解未果。之后令张书林感到恐怖的一幕再次在法院上演:2008年10月6日下午,在三门峡市中院民二庭办案法官李某某办公室,当着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三位法官和白文平代理律师的面,白文平对张书林再次进行拳打脚踢,在承办法官李某某奋力制止下,白文平才停止对张书林的殴打。事后,张书林向在场法官提出抗议,法官们称他们也没办法。张书林找到庭长任某某,任某某听了张的叙说后轻描淡写的说:“打就打了,他(白文平)就是那样的人,以后警惕就是了!”
上诉至今超半年,法院仍未判决
这起看似简单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务纠纷案,一年过去了竟然没有结果。从被告白文平2008年3月上诉至今,该案在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已经近7个月了,法院至今未作判决。
记者就此咨询了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的一位法律专家,该专家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记者不明白的是,这起看似简单明了的劳务纠纷案,已经超过了法律允许的最后审理期限(六个月),是什么原因使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办案法官们这么为难?
2005年,震惊全国的农民工王斌余杀人案发生后,新华社评论说:“只要行政执法人员经常深入到有农民工的工地上,这个问题(指农民工讨薪难)就不难发现;只要司法机关及时改进工作,对农民工讨薪案快接快办,这个问题也不难解决。”
农民工张书林仅仅为了帮工友们要回应得那份血汗钱,却经历了两次被矿主毒打、多次受威胁的噩梦,而且这一切都发生在为人民群众伸张正义的人民法院,这一切不能不令人深思! (来源:大河网)
(责任编辑: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