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0-21 02:38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增加种粮农民补贴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0日电(记者江国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日宣布,根据10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为确保农民增产增收,促进粮食和农业生产,国家将继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其中包括全力组织开展主要农产品收购,较大幅度提高2009年生产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格,较大幅度增加对种粮农民的补贴。
据发展改革委介绍,当前,在东北地区,按照粳稻每市斤0.92元、玉米每市斤0.75元的价格实行国家临时收储;按照每市斤1.85元的价格挂牌收购中央储备大豆。加强“北粮南运”的运输协调,继续实行粳稻(大米)入关运费补贴政策,鼓励销区企业积极到东北产区采购稻米。
在南方稻谷主产区,按照每市斤0.94元的价格收购中、晚籼稻,作为国家临时收储。在油菜主产区,按每市斤2.20元的价格向农民收购油菜子,充实食用植物油中央储备。
发展改革委同时宣布,从明年新粮上市起,白小麦、红小麦、混合麦每市斤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0.87元、0.83元、0.83元,比2008年分别提高0.10元、0.11元、0.11元,提高幅度分别为13%、15.3%、15.3%。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水平也将作较大幅度提高。
我国明年将统筹考虑化肥等农资价格和粮食价格的变动情况,进一步增加农资综合直补。提高良种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补贴范围涵盖小麦、水稻、玉米和东北大豆。扩大农机具补贴范围和种类,提高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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