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警方悬赏20万缉捕
持枪劫杀4人凶徒昨受死
本报讯(记者/陈球通讯员/穗法宣)昨日,制造多起杀人抢劫案的凶徒娄洪涛,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据悉,在其逃窜期间,广州警方曾悬赏20万元之巨对其予以缉捕。
电线勒颈车胎压胸劫杀司机
据公诉机关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娄洪涛与“湖南仔”(另案处理),于2006年3月6日晚上8时许,携带手枪、手铐,在海珠区洛溪大桥脚附近租乘小汽车前往中山,伺机抢劫。
当车行驶至中山市环城路段时,娄洪涛即与同案人“湖南仔”持枪威胁被害人杨新良,抢去捷达牌小汽车1辆及随身携带的诺基亚手机1台、现金人民币100多元等财物。然后,他们将杨新良劫持至中山市五桂山办事处南桥村八亩塘东面山边竹林,用电线勒住杨的颈部,并用车胎压住其胸部,致被害人死亡后驾车逃离现场。
同年3月10日晚上8时30分许,娄洪涛与同案人“湖南仔”持手枪等工具,驾驶上述抢来的捷达牌小汽车,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会展南二路路段,以持枪威胁,用胶带捆绑手脚的方法,抢去途经该处的被害人李晋、史宏峰的东芝手提电脑1台、摩托罗拉手机1台、三星牌手机1台、海尔牌手机1台、杂牌笔记本电脑1台、UTS达康牌小灵通1台等物及人民币1000元,并用被害人李晋的中国农业银行提款卡提走人民币5000元。
抢劫时枪杀高速路收费员
尝到不劳而获的抢劫甜头后,穷凶极恶的歹徒胃口愈发膨胀。
2006年4月5日晚上7时35分许,娄洪涛与“阿明”(另案处理)携带手枪、手铐等物,在珠海市京珠高速入口附近,租乘小轿车返回广州,伺机抢劫。
当车行驶至番禺区化龙镇收费站路段时,娄洪涛持手枪威逼被害人李鉴平停车,遭到拒绝并加速行驶。李鉴平驾车行至京珠高速公路番禺区化龙收费站后欲下车逃走时,娄洪涛即持枪射击被害人李鉴平的头部,致李鉴平死亡。
此时,在收费站当值的被害人龚文霞按响了岗亭内的报警器,娄洪涛遂从车里出来,朝龚文霞开枪射击,龚经抢救无效死亡。
随后,娄洪涛和同案人“阿明”持枪抢走途经该收费站的桑塔纳2000型小汽车1辆,驾车冲卡逃离收费站。
当娄洪涛与同案人“阿明”驾车逃至广州雅居乐花园路段时,见被害人卞广运驾驶摩托车途经该处,遂驾车将其逼停。娄洪涛持枪威胁并开枪击中卞广运的左肩胛部后,抢走摩托车驾车逃离现场。卞广运经抢救无效死亡。
持匕首抢劫银行家属楼
2007年4月17日早上7时40分许,娄洪涛与李想、崔岫林、胡希伟(均另案处理)携带手枪、匕首来到河南省濮阳市农业银行家属院行长楼下,将准备出门的被害人董守方挟持至三楼的住处,期间娄洪涛持匕首捅伤董守方的腹部。后娄洪涛持枪威胁,搜去董守方随身的现金人民币5000元、农行信用卡1张及家中财物,并要求董再筹人民币50万元。李想、崔岫林、胡希伟到银行用抢得的银行卡支取现金人民币45000元后分赃逃走。
同年6月20日,娄洪涛在郑州落入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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