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城管“公务员化”
新闻背景:
近日,广州市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全市3196名城管人员纳入行政执法编制,全部实行公务员管理。不少人提出质疑,广州一夜之间增加三千多公务员,这些编制从哪来,是否有违公务员“逢进必考”的规定?等问题立刻成为人们议论的热点。
公务员化难解暴力执法痼疾 王毅
对于一夜之间,3000城管皆成为公务员的质疑,广州市方面已经给出了比较详细的解释,所以不必再赘述。值得注意的,倒是城管身份的转变,能否成为城管不再暴力执法的一次转折呢?在我看来,城管的身份与暴力执法没有必然的联系,从逻辑学的角度看,二者可以说是风马牛不相及,根本扯不到一块去。所以,有关城管身份转变之后,是否能带来城管去除暴力执法倾向改变的讨论,其实完全是新时代的关公战秦琼,两个毫无关联的事情并列在一起,能让人们从中看到什么呢?
当然我们也得承认,在颇有些不搭调的探讨中,其实也寄寓了公众的某种期望,至少人们心中期待着,随着身份的转变,以往城管队伍中存在着的暴力执法倾向能够彻底根除,毕竟,在普通公众的印象中,公务员更多地是与文明执法这几个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
其实,对于城管队伍而言,真正的问题并非其是否公务员身份,是否能拿到高薪,而是能否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去规范这批拥有行政处罚大权的执法者。倘若城管人员,但凡有知法违法的行为,便会招致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的严惩,使违法的城管人员付出极为昂贵的代价,进而让其意识到,与其选择暴力执法的惯性,倒不如规规矩矩在法的框架之内执法,那么,身份如何的问题是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
退一步来说,即使公务员这一身份能对规范城管执法起到一定作用,但平心而论,在现实的语境中,成为公务员的广州市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还是会不可避免地与小摊贩们发生这样或那样的矛盾或冲突,特别是在人潮如织的街巷之间,执法者的身份往往是模糊的,指望着以一个公务员的身份去为城管的既往之过纠偏,显然是不现实的。
总的来说,公务员也有知法犯法者,看看那些贪官,哪个不是公务员?所以,身份的问题实际上与是否依法行政没有关系,期待着一纸明确的身份能为城管指明方向,倒不如期待着以法律约束城管频频涌现的暴力倾向,这方是正道。
效仿城管版公务员须三思而后行 徐光木
城管变身公务员的编制从哪里来,是否违反“逢进必考”的规定,能否做到文明执法等还只是问题的表面,问题的关键是人们的质疑昭示着公众对于城管版公务员的不认可态度。那么,城管版公务员缘何会受到公众的质疑呢?
第一,城管执行的是否算得上“公务”?所谓公务,是与私人事务、企业事务、小团体事务相对的概念,强调的是为社会公众服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从表面上看,城管执行的是政府综合管理职能,是为公众服务,也就是广义上的“执法”,但众所周知的是,城管所执的法与一般意义上的法有很大区别,前者一般是地方政府的规定或条例,而后者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律地位和效力不可同日而语。因此,城管执行的能否算得上“公务”还真是个问题。
第二,城管版公务员在程序上是否合法?在这里,姑且不论城管版公务员是否有违公务员“逢进必考”的规定,仅就问题本身来说,把城管这样受非议的群体纳入公务员管理体系是十分重大的事情,然而令人十分失望的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成立以及将数千名城管人员纳入行政执法编制,并没有征求公众意见,更没有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而是先斩后奏、草草上马,因此在法律程序上也很难有说服力。
第三,城管版公务员具备公务员的基本素质吗?暴力执法、野蛮执法一直是城管留给公众的印象,所以,在城管的整体面貌没能获得根本改观的前提下,就匆匆将其纳入公务员队伍,极有可能损坏公务员队伍的整体形象,进而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
综上所述,城管版公务员倍受质疑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它既反映社会公众对于城管版公务员的总体认知和态度,也反映出政府在做出这项决定时候的草率和冲动,因此值得有关部门深思,在这种情景下,对于那些急欲效仿或复制广州经验的其它地方政府来说,更需要深刻反省,须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