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工身亡 妻子楼道停尸三天索赔偿
亚心网iyaxin.com讯 (本网记者 胡大敏) 这几天,每次经过一楼楼梯口时,小李都会放慢脚步,因为一楼一家住户内放着一具尸体,已停放了3天——因丈夫死后的善后事宜迟迟没有解决,打工人员王素蓉把丈夫的尸体停放在楼内,这让小李和楼内的其他居民感到恐慌。
昨日,记者来到位于新疆乌鲁木齐火车北站的新疆棉花企业集团公司乌鲁木齐棉麻站院内,小李就住在西南角一栋4层楼里。小李说,虽然后来知道了死者家属是希望老板给赔偿,心情可以理解,但“还是恐慌”。
住在这栋楼4楼的一位居民说,整栋楼内住着近40户居民,“不管有多大纠纷,应该先火化尸体,这也是对死者的一种尊重。”
一楼停放尸体的王素蓉家不到60平方米,有两个卧室,死者就放在其中一间卧室的床上,上面蒙着床单,房间里弥漫着一股异味。
王素蓉说,他们是2000年从河南来疆的,丈夫郭维友一直在给其堂哥郭玉和干装卸工,主要是装卸棉垛。
去年3月30日,丈夫在装棉垛的过程中,从4米高的棉垛上掉下后,头先着了地,“丈夫当时活动了一会儿后感觉好了。”王素蓉说,丈夫就没有去医院检查,此后几天,丈夫睡觉时感觉颈部疼得厉害。
丈夫给老板郭玉和说这事时,郭玉和称“现在忙,等过一段时间再说”。
“我带丈夫到诊所做检查,因为丈夫的手臂疼得厉害,医生按风湿病治疗,换了几家医院都没有治好。直到去年6月18日,我们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做检查时,才发现是头颈部骨折。为骗取保险金,经老板叮嘱,我们就跟医院说是6月19日从棉垛上坠下的。”王素蓉说,当日,老板郭玉和给他们办理了商业保险。
但保险公司随后调查发现,事故发生在办理保险之前,拿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还因医院开据的证明与实际发生的日期有出入,且6月18日不在棉垛作业季节,导致今年3月,她代丈夫向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没有成功,随后她向水区法院申诉,仍败诉。
王素蓉说,在医院治疗了十几天,老板支付1.2万元后就再没有给过钱,因没钱治疗,丈夫只好离开医院回家休养,此后丈夫再没有去上班,在家呆了1年多,10月18日,因病情恶化,于当天早上去世。
“为装卸队干活受伤,拿不到钱,工伤也申请不上,活活病死了,我们实在想不通。”王素蓉说,她之所以迟迟不下葬丈夫,除没钱埋葬外,也是想向老板讨说法。
郭玉和说,当初给郭维友1万多元医疗费是出于同情,“现在法院判决他不是属于工伤,我也只能按照法院的判决来支付。”
得知郭维友迟迟无法下葬后,北站西路街道办事处、当地派出所、棉麻站等相关领导曾找过王素蓉及郭玉和协商,但没有结果。北站西路街道办事处一位负责人认为,无论王素蓉丈夫有多大冤情,都不应以这样的方式来处理,“这样会伤及整栋楼其他居民的感情。”
10月20日中午,乌市头屯河区北站西路街道办事处、乌市公安局火车北站派出所、北站西路街道办事处丝路社区居委会及自治区棉花企业集团公司乌鲁木齐棉麻站召开郭维友善后处理事宜协调会。会议要求王素蓉放下与郭玉和的纠纷,在10月21日12时前火化郭维友的尸体或把尸体停放到殡仪馆。“否则将按治安条例进行处罚。”王素蓉表示会对此进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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