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至2006年,全国水利建设共完成投资6207亿元,其中中央水利投资达2855亿元。
统计显示,截至2006年底,全国已建成堤防28.08万公里,保护人口5.5亿人。已建成各类水库8.58万座。
据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 (记者姚润丰)国务院近日批复同意海河、太湖、辽河、松花江流域防洪规划。根据规划,到2015年,上海市黄浦江干流及城区段按1000年一遇高潮位设防。
目前,我国长江中下游干流堤防建设全部达到规划标准,实现了千百年来从围湖造田到退田还湖的历史性转变。
《太湖流域防洪规划》提出,力争到2015年,上海市黄浦江干流及城区段按1000年一遇高潮位设防;杭州市老城区段堤防按500年一遇高潮位设防;苏州、无锡、常州、嘉兴、湖州市按100年一遇洪水位设防,其中苏州、无锡和常州市中心城区按200年一遇洪水位设防。到2025年,使太湖流域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
规划要求,进一步完善太湖流域防洪总体布局,以治太骨干工程为基础,建设洪水北排长江、东出黄浦江、南入杭州湾的防洪工程体系,辅以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和防洪调度管理、洪水风险管理等非工程措施,构建集防洪减灾、水资源调控为一体的防洪减灾体系。
根据各规划,到2015年:海河流域中下游地区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
太湖流域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重点防洪工程按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建设。
辽河干流石佛寺至盘山闸段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其他主要防洪保护区基本达到50年一遇。
松花江流域哈尔滨市、长春市的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其他地级以上城市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松嫩平原、三江平原等主要粮食生产基地的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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