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庆晚报报道,按国家及省、市部署,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允许收取作业本费、寄宿学生的住宿费,然而桐城市大关镇一农民工子女回家乡上小学竟缴纳了1000元,其中多项收费省市教育部门早已明令禁止。
近日,桐城市大关镇大窑小学一位学生家长反映,今年9月他的孩子从上海回家乡桐城市大关镇大窑小学上一年级,学校竟收了1000元学费,包括教材费100元、学前班费500元、借读费350元、保险费40元、簿本费10元。这位家长说,学校收费的理由是,孩子学前班没在桐城上,现在回家乡上学要把以前的学费补上,而如果不交就不给上学。
据了解,今年8月26日,安庆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就2008年秋季安庆市中小学教育收费联合发文称,今年我市继续实行城乡调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继续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杂费,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允许收取作业本费、寄宿学生的住宿费,我市农村学校不得收取借读费。
桐城市物价局今年9月底接到这位家长投诉后,迅速展开调查并认定大窑小学的收费行为属于典型的乱收费。
该局负责调查此事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名学生2002年9月出生,入学时还差几天就满6周岁。学校收取的1000元学费,除了簿本费10元外,其他费用都不准许收取,其中保险费也不应由学校收取。
10月16日,记者从桐城市物价局获悉,大窑小学已将违规收取的990元全部退还。
(责任编辑:陈天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