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10月21日电(记者周婷玉 马扬)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斌21日在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制度工作会上说,2004年至2007年底,中国已累计向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575万人次发放了36亿元奖励扶助金。
同时,中国还陆续开展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和特别扶助制度,帮助计划生育家庭脱贫致富,为他们分担风险。以上3项制度4年来共投入45亿元。
中国实行计划生育30年来,全国少生了4亿人,为中国现代化建设以及世界人口发展做出了贡献。计划生育家庭为此做出了特殊贡献,其中一些家庭遇到了生产、生活和养老方面的实际困难。
为使这些家庭得到及时的帮助,中国自2004年开始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夫妻年满60周岁后每人每年能得到600元奖励金,为他们的老年生活提供一定的保障。
“少生快富”工程是对那些按照生育政策规定可以生育三个孩子而自愿少生一个孩子,采取了可靠的长效节育措施的夫妇一次性奖励不少于3000元,并引导和帮助这些家庭发展生产。
截至2007年底,中国“少生快富”工程发放奖励金7.5亿元,惠及26.6万家庭。
特别扶助制度是针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这一特殊群体,对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后,由政府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或80元的扶助金。
据了解,截至目前,特别扶助制度试点地区共扶助约15.7万人,发放扶助金1.7亿元。
李斌说:“这些利益导向制度使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在社会上受尊重、经济上得实惠、年老时有依靠,促进了"养儿防老""重男轻女"等传统婚育观念的转变。”
李斌还指出,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特别扶助制度在中国全面实施;从2009年起,奖励扶助的标准将提高20%,从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提高到不低于720元;在继续奖励可以生育三个孩子而自愿少生一个孩子的家庭基础上,把可以生育三个孩子的独生子女家庭也纳入“少生快富”工程奖励范围。这标志着“三项制度”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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