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做好汶川特大地震中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通知》,规定我市汶川特大地震中有成员伤亡的家庭再生育,可就近自主选择在指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免费享受孕期保健、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以及住院分娩等服务。
通知规定,对符合再生育条件且有再生育意愿的夫妻,各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应本着自愿选择、知情同意、尊重科学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免费提供优生咨询、一般健康检查服务和相关技术服务,指导其适时怀孕。
对已采取长效避孕措施的夫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免费施行取出宫内节育器、取出皮下埋植剂、输精(卵)管复通等终止避孕措施手术。
对终止避孕措施后在一定时期内仍未自然受孕的夫妻,在县级内指定机构为其免费开展生育力评估。对因患生殖系统疾病导致不能自然受孕的,在省内指定机构给予免费诊治。
对现无子女、经生育力评估可以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夫妻,在省内指定机构免费实施辅助生殖技术。
各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在实施技术服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医学规范向再生育对象详细介绍可能出现的不良情况和风险,严格执行手术常规,建立健全医疗文书。
各区(市)县人口计生部门要逐一建立再生育夫妻技术服务档案,把再生育夫妻的健康状况和待孕、已孕等相关信息纳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管理,做好跟踪服务。(刘祎李奕) (来源:成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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