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女生当婚托
三次骗款两万多
□记者韩景玮通讯员卫香香
本报郑州讯 一名漂亮的大三女生到一公司应聘文员,该公司竟决定利用女大学生的姿色去征婚骗钱。昨日,女大学生白玫及其老板王天赐均被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 年。
白玫今年22 岁,是郑州一所高校的大三学生。为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 她决定在业余时间打工补贴生活费。今年3月份, 她看到二七区一公司的招聘广告后, 就到该公司应聘做文员。
白玫加盟后,公司老板王天赐经过深思熟虑后将其挣钱思路告诉几名员工:“我看征婚很挣钱,咱们也干这一行。”王天赐给几个人进行了分工,白玫改名叫王丽丽,他自己当爸,让另一名员工段素云(今年7 月因心脏病去世)当妈。
随后,王天赐在几份刊物上登了征婚广告。广告内容为:“某女,24 岁, 从事电动车生意,父亲搞房地产,欲征上门女婿。”
今年4 月17 日, 白玫与应征的杨先生见面, 骗得见面礼1100 元。4 月27 日,23 岁的湖北男子贺某赶到郑州应征。段素云要1 万元见面钱, 贺某说没那么多,拿出2100 元给了白玫。白玫又让贺某给她“父亲”买了600元香烟。贺某回到湖北后,“王丽丽”几次打电话给贺某说她母亲有病住院要花钱,自己买了房要装修, 贺某先后寄来14600 多元。
白玫在电话中多次说要到湖北看贺某, 但一直没有去,贺某最后才知道受骗了。5 月16 日,38 岁的临颍男子师中华到郑州与白玫见面。中午, 师中华和王天赐、段素云、白玫在味最香饭店二楼大厅吃饭。饭后,王天赐说:“如果没意见就多少意思意思(给点钱)!”师中华说:“我这次来只带了三千多,给你两千吧。”“王丽丽” 毫不犹豫地接过2000 元装了起来。王天赐下楼走到门口时,被民警抓获。
原来,杨先生受骗后已到淮河路派出所报案。5 月16 日13时许,杨先生打电话给警方说,4月18 日在郑州以征婚名义骗他钱财的二女一男在陇海路味最香饭店吃饭。民警前往查看,将王天赐等抓获。
二七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天赐、白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两人系共同犯罪,均系主犯。法院考虑到白玫系初犯,并积极退赔了部分赃款,且白玫和王天赐当庭认罪态度较好,故对他们从轻处罚。
(注: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