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沧州市纪委监察局曝光了干扰经济发展环境,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15起典型案件,进一步加大对机关工作人员监督、惩治力度。
-非法殴打拘禁他人 一刑警被行政记过 2007年12月21日,任丘邝某因遭人殴打找到任丘市公安局城西刑警中队的刘鹏,随后二人将两名打人者带回进行殴打、拘禁。
在打人者家属给了4万元后,刘鹏才答应放人。2008年6月16日,刘鹏因非法拘禁罪被任丘市人民法院判处免予刑事处罚。2008年8月19日,经该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刘鹏行政记大过处分。
-民警抓嫖违法办案 派出所所长被免职 2008年5月4日,社会闲散人员王某打电话至沧州市道东派出所当日值班民警邓志勇办公室,反映一宾馆内有人涉嫌卖淫嫖娼。经所长王林之同意,邓将被举报人带回派出所。经询问,对方系网友并承认发生了关系,邓志勇让二人交纳了6000元罚款。随后,派出所按30%的提成给了王某1800元,剩余的4200元用于该所内勤。经沧州市公安局监察室研究并报局长办公会批准,因违反法定办案程序,该所上述行为属于违法办案,分别给予该所所长王林之、指导员许加海行政记过处分,免去王林之所长职务;给予民警邓志勇行政记大过处分。
-严查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 今年以来,沧州市纪委监察局针对各级机关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拒绝、放弃、推诿等行为以及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吃、拿、卡、要”,违规向服务对象摊派钱物、索要赞助等现象,健全和完善了投诉举报受理程序,不断加大对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沧州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提高认识,通过查处有影响、有震动的典型案件,规范施政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来源:燕赵都市报记者代晴)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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