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2日电 台一警员涉嫌在八月间与男网友约定以五千元(新台币,下同)代价发生性关系,隔天两人见面,该警员趁对方洗澡时以手机拍下裸照,随后表明身份,要对方拿出五万元。高雄地检署以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将其起诉。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检察官调查,该警员平日在网上与男网友聊天,约好隔天发生性关系。第二天,两人在高雄市大立百货公司前见面,男网友提议到附近一家饭店。进房间后,网友先到浴室洗澡,该警员拿照相手机进去与他聊天,拍下裸照。随即亮出警察服务证。
男网友表示愿付出任何代价,求警员不要办他。该警员要求付五万元,必须先交两万元,再让其回家筹钱,但只凑到一万元,警员要男网友一星期内交齐四万元。
第二天,男网友在朋友陪同下和该警员见面,并打电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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