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10月22日电(记者朱虹)今天下午,天津市物价局召开调整居民住宅集中供热价格听证会,六成出席听证会的代表原则同意居民住宅集中供热涨价,而其中的大多数代表虽然同意涨价但反对天津市供热办提出的30%的涨价幅度。
天津市物价局共聘请听证会代表23名,其中,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4名,专家学者代表4名,居民消费者代表8名,经营者代表1名,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代表6名。同时还邀请了部分居民代表旁听。
天津市供热办主任李锡久表示现在天津市每采暖期按供热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的居民住宅集中供热价格是2004年确定的,近年来,供热企业生产用原材料尤其是煤炭价格出现了持续上涨趋势,尤其燃煤价格已经由2004年的每吨380元上涨到目前的每吨800元,造成供热成本价格倒挂严重和全行业亏损。因此,市供热办作为申请人,根据供热企业经营状况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了调价申请,其申请意见是:居民供热价格每采暖期按供热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从现行20元调整到26元,上调6元。
听证会上,六成代表原则同意适当调整供热价格,但对调价幅度、提高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等方面提出了不同意见。主要有:供热价格调整要体现政府财政、企业、居民三者共同负担的原则,特别要考虑居民承受能力,调价的幅度不宜过高,应与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热价调整应对低收入群体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减少调价对其生活的影响;供热企业要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最大限度的降低供热成本;努力提高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满足用户需求。有的代表认为,在调价时机的选择、调价力度的把握以及配套措施的完善等方面要慎重考虑,妥善安排。
持反对意见的代表则认为,供热单位的成本中燃煤成本只占五成,供热单位可以通过降耗挖潜、调整计费方式等手段增效,而且今年的物价水平已经过高,燃煤价格上涨的成本不能全部由市民承担;有的代表认为供热办涨价的申请线条粗糙,也没有经过专业的中介机构的审议,令人难以信服。也有代表认为由于供热企业的性质不同,造成供热质量严重不均,一刀切的涨价会使那些没有享受高质量供热的居民的抵触而难以实行。
听证会结束时,天津市物价局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代表提出的意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兼顾各方面利益关系,提出初步意见报市政府审定。最终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天津市共有供热企业254家,供热面积一亿八千万平方米,天津市财政将拨付供热补贴资金2亿元,此前,天津市已将非居民住宅集中供热价格上调为36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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