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澳门10月22日电(记者何自力)澳门特区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22日表示,澳门回归祖国后,只要条件许可,特区各级法院法官均继续尝试扩大中文在审判活动中的使用范围,使用中文审理案件的比例越来越高。
岑浩辉表示,经过各级法院各位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和翻译员的努力,使用中文审理案件的比例有所提高。
特别是在初级法院方面,在2007至2008司法年度内有计算机记录的5898件判决中,以中文或中葡文判决的为4017件(占67%),葡文判决为1701件(占30%)。其中,本地法官已在大部分案件中使用中文或中葡文作出判决,行政法院以中文制作的判决比例为77%,刑事起诉法庭的中文使用率则达到90%。在终审法院所作的78份合议庭裁决和法官决定中,以中文或中葡双语制作的有70份,8份以葡文作出司法决定。
岑浩辉表示,澳门特区各级法院广泛使用中文,以响应大部分以中文为母语的诉讼当事人的要求,此一目标不可逆转。全体司法官正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在确保司法素质和效率的前提下,进一步主动地使用中文,以确保中文在司法机关内的使用情况得以进一步改善和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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