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至周五停开公务车牌号尾数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油耗居高不下的问题仍很突出,今后将定期公示公务车油耗情况
本报讯(记者刘彬)记者从昨天召开的河北省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将下大力抓好公共机构车辆节能工作,严格执行公务车按车辆尾数每周少开一天车规定。
开展全民节能行动是大背景 此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要求各省份、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直属机构进一步增强能源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开展10大全民节能行动,缓解能源供应紧张状况,保护生态环境。
通知要求,每周少开一天车,除特殊公务车外,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星期一至星期五停开公务车牌号尾数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同时要加快推进公务车改革。倡导其他单位和个人参照上述原则每周少开一天车,更多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据了解,我省此次也将按照这一要求执行。
“公务车”是个大公务车的概念 河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苗文瑞特别强调,单位的公务车是个大公务车的概念,既包括一般公务车,也包括业务用车、执法用车和特种车辆。
苗文瑞说,近几年来,省直机关的节能工作在各部门的努力下,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发展还很不平衡,机关公务用车整体上管理粗放、家底不清、改革力度偏小,油耗居高不下的问题仍很突出。
将定期公示公务车油耗情况 据了解,我省将从严控制公务车车辆编制和规模,加快淘汰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车辆,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更新公务车。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要求,我省今后要加快推行单车能耗核算的步伐,定期对公共机构的所有公务车油耗情况进行公示。还将积极推广使用低能耗、低污染和清洁能源汽车,加强公务车使用管理,建立完善的公务车档案,推行一车一卡、单车能耗核算、维修会诊、油耗公示、车险招标等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公务用车改革。
此次会议上还下发了省直公共机构公务车用车情况一览表,要求各单位逐一填报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公务车的编制、配备、车况和单车年油耗等情况(截止到9月30日)。
公共机构水、电、油不能随便用了 将曝光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和负责人 本报讯(记者刘彬)记者从昨天召开的我省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工作会议上获悉,将来,公共机构的水、电、油等不能随便用了,我省将制定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并将曝光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
车辆、建筑、采购产品都要节能 有关领导表示,在公共机构节能问题上,要突出抓好三个关键点,除了公共机构车辆节能工作外,还将突出抓好公共机构建筑节能,制定本级公共机构既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分期分批推进既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以及公共机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年底前,要加大对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电梯和办公及其他用电设备节能改造力度。
我省还将抓好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工作,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严禁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从明年起,不再采购能效标志2级以下的办公产品。
将曝光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 据悉,我省将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系统公共机构能耗综合水平和特点,制定能耗定额。我省将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省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与表彰和奖励,对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
链接 我省“公共机构”的范围 我省的公共机构包括,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各厅局、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厅局管理的二级局,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省各人民团体机关及其所属的并由省财政全额拨款(基本保障类型)和差额拨款(定额或定项类型)的事业单位。
(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