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李萍)昨日,沈阳市医保中心对沈阳东北大药房连锁店汾河分店内违规刷医保卡的行为作出处理。
扣除汾河分店2008年度的10万余元保证金,东北大药房连锁总店同时缴纳违约金5000元。
东北大药房连锁店“表示歉意”
昨日,沈阳东北大药房连锁店相关负责人对其汾河分店违规刷医保卡的行为“表示歉意”,同时表示“出现这次的事情是我们管理上的疏忽,我们有完全的责任,以后会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
该负责人称,汾河分店是东北大药房连锁店的直营店,目前正在进行改造,准备开独立门的店中店。在改造期间出现违规刷医保卡的事情,连锁店方面已经紧急召开全市连锁分店店长开会,重申医保卡不得违规使用。
“因为营业员有销售指标,所以有些营业员为了增加销售额就做了变通。”该负责人说,连锁店将从上到下对各分店店长和营业员进行重申。
扣除汾河分店10万余元保证金
昨日上午,市医保中心出具了对沈阳东北大药房汾河分店的处罚决定:扣除该药店2008年度保证金,共计10万余元;东北大药房连锁总店缴纳违约金5000元;终止与沈阳东北大药房汾河分店的医保服务协议,报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取消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格。
据介绍,该药店若取消医保定点零售资格,将在两年内都没有申请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医保定点药店内可以单独设立保健品柜台,但食品、化妆品等不允许设立柜台,更别说用医保卡买非药品,一经发现,必须处罚。
市民举报可获奖励
昨日,市医保中心监察部工作人员表示,近期将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明察暗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保定点药店的管理。
市医保中心同时提醒市民,如果发现定点药店向参保人员直接或变相销售非药品;不向参保人员提供购药收据、购药明细、信誉卡;不按药品实际名称、数量、金额,多开或乱开收据;使用IC卡变通套取现金等行为,市民可以向市医保中心进行举报。经查实的违规行为,市医保中心将按查实所举报事项涉及金额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标准最低为5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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