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副局长徐春华:
我认为公安机关进行职业化改革,应当着力解决以下问题:
一是建立并规范适合公安职业特点的警察招募体制。在不违背公务员法的前提下,探索适合公安职业特点的警察招募渠道,把那些愿意干、适合干警察的人招到公安队伍中来,并按照专业化分工,避免内部流动过于频繁,增强他们的职业意识,使所有公安民警时刻意识到,公安职业既是他们养家糊口的“看家本领”,又是实现人生价值最大化的舞台。
二是优化和缩减警察组织机构,实现“一警多能”。根据当前警务工作的需要,尽快实施警力下沉的机构改革,精简机关、精简上层,撤并中层,压缩编制,充实基层;进一步整合警力资源。打破一般警种划分,将职能交叉或相近的部门进行有效整合,实行“交巡合一”,使一般警察都能够处理街面和社区的一切警务工作。
三是改革传统队伍管理模式,探索并建立适合公安队伍特点的公安管理机制。合理划分公安职位类别和职务职级序列,建立随着年龄、警龄增长,职级和工资能够不断递升的队伍管理体制,切实加大警衔补贴,以解决目前公安机关普遍存在的公安民警因职级晋升缓慢、付出与收入严重倒挂而产生的心理失衡,进一步增强公安民警的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
四是建立符合公安职业特点的教育培训制度,使警察培训最大限度地贴近实战。要高度重视培训的针对性和贴近实战性,每名民警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具有针对性的培训,以补充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时间可以自己选择,但要进行培训效果测试。
五是建立文员制度,把公安编制全部用于警务运作和执法执勤。将公安机关中的常规行政事务交由一般文员完成,不仅可以解决目前公安编制紧张的问题,而且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警力资源的使用效率。
六是把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事务剥离出去,交由社会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管理,以最大限度发挥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
公安职业化标准亟待建立 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戚墅堰分局政治处主任吴卫平:
我们民警理想中的职业警察,正如孟建柱部长所讲,要有很高的政治素质、过硬的业务素质、较高的职业素养。具体到每名民警身上,就是必须具有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政治鉴别力、法律执行力、技能战斗力、服务亲和力。然而,现实中的公安职业化标准仍未明确,可能制约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发展。
公安的职能作用有被无限放大的倾向。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矛盾和治安形势复杂多变。在处理那些复杂矛盾、事件中,地方政府和居民群众往往祈望公安民警的介入,尽管许多情形不属于警察法规定的民警职责范围,由此造成的违规执法、警民冲突已屡见报道。由此可见,警察职业化一方面要求各级领导和民警自身必须领会、掌握警察的权利和义务,正确履行职责;另一方面,还要做广泛的社会宣传,杜绝和摈弃权钱交易。要让大家明白,职业化警察的权力和职能是有限的,公安民警的职能应该成为职业化的一个重要标准加以规范并广为宣传。
民警的职业训练标准不一、保障不够。职业训练无疑是解决公安队伍存在的“说不过、追不上、打不赢”的现象和执法不规范、执法不严的问题,提升民警职业化程度的必然途径。但是我们基层民警感觉,在很多地方,民警职业训练的标准未制定或者不统一,民警训练起来经常无所适从或朝令夕改。而且紧缺的警力、繁重的工作任务、捉襟见肘的经费,使得基层民警的日常训练常常难以为继。因此,一个针对诸警种、各岗位的职业训练标准的制定迫切而重要,同时必须建立相应的制度予以保障落实。
公安职业化核心要素及实现路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务处副处长秦立强教授:
公安职业化建设就是要培育广大公安民警对公安事业的忠诚信念。具体讲,就是要使“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成为广大公安民警的内在价值观,使“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成为广大公安民警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使“来之即战,战之能胜”成为广大公安民警职业能力发展的标杆。从另一方面说,这也是检验公安民警职业化程度高低的重要标准。当然,公安职业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我们必须牢牢抓住关键环节来不断推进公安职业化进程。
理论和实践证明,公安文化建设、制度规范建设和加强教育培训是实现公安职业化的关键路径。其中,公安文化建设是先导,制度规范建设是基础,教育培训是重要手段。我们坚信,一名职业化程度很高的公安民警,一定会成为一名非常优秀的公安民警,一支职业化程度很高的公安队伍,一定会进一步赢得党和人民信赖和社会尊敬。
本报记者徐伟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