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者通吃”】
别以为美国的总统选举是“直接选举”,这总统是由各州的选举人团选举出来。
大选时,选民将票投给选票上列出的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时,也同时就投给了相应的选举人。按照选举人票制度,任何一个总统候选人如果赢得了某州的多数人头票,就算赢得了这个州的所有选举人票,也就相当于全州人民都选了他——这就是“赢者通吃”。
这一制度也有例外,在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按普选的得票比例分配选举人票。
“选举人票”共538张,是参议员(100名)、众议员(435名)、华盛顿特区代表(3名)的总数。参议员按州分配,50州每州2名;众议员按人口产生,约50多万人选出一名。12月时,各州选举人正式投票选举总统,获得270张选举人票的候选人便能进得白宫,做上总统。
这种制度下,得到人头选票最多的未必就能当选,布什2000年在普选中输给了戈尔54万多张选票,但由于选举人团制度而获胜,成为自1888年以来第一个输掉了普选、却赢得选举人团选举的美国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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