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妻谈不拢刺儿成重伤 一男子因故意杀人罪获刑8年
来源:劳动报 作者:鞠馨 璞萱 选稿:黄骏
想和妻子和好,却在争执中迁怒儿子,手持尖刀将其刺成重伤。日前,浦东新区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决侯某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今年44岁的侯某系江西省景德镇市人。2008年3月,侯某通过儿子联系上正在上海的妻子,想与其和好。在前往茶室协商的途中,侯某与妻子发生争吵。恼羞成怒的侯某拔出尖刀准备直刺妻子,遭到儿子制止。丧失理智的侯某不由分说拔刀猛刺儿子腹部,猝不及防的儿子痛苦地倒在座位上。随后,侯某拿刀捅向自己准备自杀。
到案后,侯某交待,自己买刀有两种准备,“如果他们同意我一起生活我就不杀他们,如果达不到目的,我就用刀将他们杀死,然后自杀。”
经法医鉴定,侯某的儿子右肾、肝破裂,胸腹、双手多处裂创伴腹腔内积血、右肺挫伤、血气胸,伤势已构成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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