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基益盗走的摩托车就是文福的 |
王南雄见李基益不交代便将李反拧起来 |
谎言掩盖不了朴素的事实
江舟
“儿子盗窃摩托车,虽说是违法犯罪的事,但无论如何也不能被打死啊。”李基益之父李宏强强忍悲痛,准备下葬。在安葬之前,家人在为其换衣服时发现,李基益身上及脸部、耳部有多处被打留下的痕迹。这难道真的都是群众殴打的吗?
谎言掩盖不了朴素的事实
海南省中部五指山北麓的琼中县,山峦连绵,层林叠翠。
2002年12月13日,邻县青年李基益在琼中县盗窃摩托车被民警抓获,翌日凌晨死亡。
2007年4月17日,海南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由于该案案情复杂,加之开庭审理后一审法院请示上级法院等原因(请示案件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致使该案延期到今年8月29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武有期徒刑十三年;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文福有期徒刑十一年;以玩忽职守罪,判处郭仁育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以玩忽职守罪,判处王南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盗车青年 命丧黄泉
2002年12月13日下午2时许,28岁的屯昌县青年李基益来到琼中县党校宿舍,盗走一辆太子牌摩托车。李基益做梦也不曾想到,他所盗走的这辆摩托车正是琼中县公安局拘留所协警员文福的。李基益踩响马达的一瞬间,被正在午休的文福发现,他向琼中县公安局县城派出所领导报告,并立即与所里其他干警追赶李基益。
文福和副所长吴淑勇开着摩托车往海口方向追赶,并在乌石农场13队路口发现了李基益。见有人追赶,李基益慌乱中在拐弯时摔倒,随即弃车逃跑。
文福和吴淑勇相继下车追赶,在一个死胡同里将李基益抓住,吴淑勇、文福用李基益腰间的皮带将其双手反绑。此时围观群众欲上前殴打李基益,被吴、文两人劝开。
吴淑勇、文福将李基益带到农场13队办公室,等候派出所来车接应。下午3时许,李基益由协警员许仁文和保安李武带回县城派出所,李兴所长交代将人带到二楼会议室,等候刑警队派人来讯问。这时时任琼中公安局县城派出所副所长的王南雄也赶回到县城派出所。
在刑警队员到达前,负责看守的保安员李武和协警许仁文对李基益做简单问话,李武边问边打李基益耳光。
下午3时10分左右,王南雄和琼中公安局刑警大队副队长郭仁育及文福相继来到会议室。郭仁育办理留置手续后,由郭仁育、王南雄和时任琼中公安局刑警大队警员陈长郁进行审讯。
在讯问李基益的过程中,因李基益不说实话,李武便半蹲着挥拳打李基益的头部,还脱下皮鞋敲打李基益耳朵两侧。参与询问的陈长郁见状害怕担责便离开会议室。李基益被殴打后交代了盗窃摩托车的事实。
下午4时许,陈长郁回到了会议室,会议室里的人员陆续离开,郭仁育下楼找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李某汇报了该案的情况。陈长郁准备制作笔录时,发现李基益昏迷,便向郭仁育汇报,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李某看到这情景后,立刻让王南雄找琼中县中医院医生来检查。一个小时后,李基益被送医院抢救,但抢救无果,第二天凌晨4时李基益命丧黄泉。
闻听噩耗,李基益父母从屯昌县赶赴琼中,听到一个令他们深感震惊的说法:李基益是因盗窃摩托车被愤怒群众殴打致死的。
“儿子盗窃摩托车,虽说是违法犯罪的事,但无论如何也不能被打死啊。”李基益之父李宏强强忍悲痛,准备将儿子下葬。在安葬之前,家人在为其换衣服时发现,李基益身上及脸部、耳部有多处被打留下的痕迹。这难道真的都是群众殴打的吗?
逃避罪责 企图过关
一切发生得这样突然和意外,参与审讯李基益的干警陷入了慌乱之中。从事公安工作多年的郭仁育对自己及其他干警应承担什么罪责,心知肚明。
为逃避罪责,几名参与审讯的干警达成了默契,很快编造出一个移花接木、嫁祸于人的谎言:李基益是在乌石农场13队被围观群众殴打致死。
安葬李基益的这一天,琼中县公安局相关人员在汇报中众口一词地说,李基益是在乌石农场13队被抓到后,被当时围观的群众殴打致死,审讯期间没有殴打行为。尽管是一派谎言,局队领导还是听得津津有味,不提任何疑问。其实,李基益到底是怎么死的,所有的人都心里有数。
随即,公安局将该案列为故意伤害案展开调查,调查事实清楚地表明,李基益的死与群众无关。经过一年多的调查,2003年12月24日,琼中县公安局作出不立案决定。
儿子到底是怎么死的?李宏强本指望琼中县公安机关能维护公正秉公执法,给死去的儿子一个公正的说法,可等了一年后,接到的是一纸不立案决定通知书。李宏强来到省城海南省公安厅上访。
接到李宏强的上访材料,省公安厅派员协助琼中县公安局调查,经过调查取证,终于,省公安厅于2004年3月24日作出维持琼中县公安局不立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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