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记者杨建林通讯员罗福根 年满14岁的少年小聪,为筹钱上网,结伙抢劫,从而面临刑罚。面对这一桩简单的刑事案件,柳州市鱼峰区法院刑庭法官在定罪量刑之外,却多了一份责任感,他们征得院领导的支持,请来心理专家介入庭审,用专业力量挽救小聪。
10月20日,小聪领到缓刑执行通知书,他终于可以重返离开5个月的校园。据了解,鱼峰区法院将心理辅导引入未成年人犯罪审判的尝试,在柳州市法院系统尚属首例,在广西也是一项创新举措。
沉溺网吧 少年结伙实施抢劫 小聪的父母早年从湖南农村来柳州打工,并另外生育有4个女儿。1994年小聪降临人世,一直受到父母、姐姐们的宠爱。由于无钱缴纳借读费,父母只能将小聪送到离家较远的一所民办小学读书,每日给其12元用于早午餐。
4年前,小聪的父亲因癌症去世,家里不但失去“主心骨”,还欠下一大笔债,姐姐们纷纷远赴广东打工。即便生活陷入困境,母亲依然省吃俭用,每天保证给小聪12元钱。日渐长大的小聪,却没有体会到母亲和姐姐的艰辛。今年4月,小聪禁不住同学相邀,走进网吧,从此沉溺网络游戏。
为了筹钱上网,小聪和几名家境相似的同伴商定后,决定向家境富裕的同学阿文下手。5月19日,小聪与同伙对阿文实施抢劫,很快被抓落网。其余同伙因未达处罚年龄,经教育后被释放;小聪已满14周岁,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命运。母亲听说自己眼中的“乖乖儿”居然实施犯罪,痛不欲生。
共除“心魔” 审判引入心理辅导 8月份,检察机关正式向鱼峰区法院起诉小聪。主审法官罗华查阅案卷,发现案情较简单,小聪又自愿认罪。按照以往审判思路,此案只需经正常程序开庭即可宣判结案,不过,细心的罗华却产生了一丝疑惑:小聪犯罪时还在读小学六年级,是什么原因导致其走上歧途?联想到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升的现状,罗华认定,只有消除小聪的“心魔”,才能达到教育感化的最佳审判效果。
经过考虑,罗华打算进行审判尝试:引入心理辅导。该院领导认为,心理辅导是一次新探索,既符合教育、感化和挽救的目的,又能体现审判工作的人性化,对此给予了大力支持。
开庭前6天,法院请来广西心理学会常务理事、龙泉山医院青少年心理卫生中心主任陈秋明,对小聪进行庭前心理辅导。当天,罗华、陈秋明以及小聪的母亲、叔叔,陪着小聪围坐在一张圆桌旁,坦诚交流。陈秋明详细了解了小聪的家庭背景、成长经历、心理特点和犯罪经过后,开始帮助他认识犯罪的错误和危害。小聪也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母亲则承认因忙于生计,疏于管教儿子,母子间缺少交流。一场庭前心理辅导课,为随后的庭审教育打下了良好基础。
9月18日庭审当天,在法庭教育阶段,陈秋明现身参加庭审,由法官、检察官、心理专家、辩护人以及小聪的母亲组成的庭审帮教团,共同教育小聪。小聪痛哭流涕,陈述自己犯罪给母亲和被害人带来的伤害,请求法官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还向母亲道了歉;小聪的母亲同样泣不成声,承认自己对儿子教育不到位,希望儿子原谅自己。
缓刑判决失足学子重返课堂 10月6日,鱼峰区法院依法判决,认定小聪抢劫罪成立,鉴于其未满18岁,自愿认罪,主动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决定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随后,罗华将小聪从看守所带出,在圆桌旁与陈秋明一道,第三次耐心教育小聪,希望其回归社会后,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此外还要放下思想包袱,帮助和关心母亲。陈秋明同时指出,小聪的母亲应与儿子加强沟通,注意教育的方式、方法。
为了让小聪重回课堂,罗华还积极帮忙寻找一所能够接纳小聪的学校。10月20日上午,小聪在家人陪同下,第4次走进鱼峰区法院,领取缓刑执行通知书。签收执行通知书后,小聪的缓刑判决法律文书正式生效。
小聪主动告诉法官,他已经重返学校,开始读初一了。讲这番话时,他的脸上露出了纯真灿烂的笑容。罗华和心理专家陈秋明的心头,也如同放下了一块巨石: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他们终于拯救了小聪迷失的心灵。
作者:杨建林 罗福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