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80后夫妻吵架后,妻子一走了之,导致刚出生的孩子没有奶吃。无奈,在孩子三个月大的时候将妈妈告上法庭。日前,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母亲每月给付孩子抚育费500元。
24岁的张楠楠在今年6月底生下了儿子亮亮,初为人母的她,怎么也没想到会被自己刚刚三个多月大的儿子告上法庭。
原来亮亮的爸爸刘海比张楠楠大一岁,也是80后。张楠楠生了亮亮没几天,与刘海发生了矛盾,当晚,张楠楠就赌气回了娘家居住。面对一走了之的妻子,看着嗷嗷待哺的儿子,刘海只得把幼小的亮亮送到姥姥家,让张楠楠喂养。其间,刘海及亲属也多次到张楠楠的娘家进行劝说,但是两人一直没能和好。
8月中旬,张楠楠把亮亮又送回到刘海的住所后,继续居住在娘家。9月1日,刘海以亮亮代理人的身份将张楠楠告上法庭,以亮亮幼小、尚在哺乳期为由,要求母亲尽到抚养义务,每月给付抚育费500元。但是在庭审过程中,张楠楠却表示自己没有正式工作和经济来源,且身体有病,没有能力抚育亮亮。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亮亮要求张楠楠给予抚育费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故判决张楠楠每月给付亮亮抚育费500元至他独立生活止。(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法官说法: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 此案的主审法官表示,抚养、教育子女是法律赋予父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况且亮亮年龄尚小,出生仅几个月,还是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正是需要母爱和母乳的年龄。张楠楠作为一个母亲,不仅不亲自抚育自己的孩子,还以各种理由推托,拒绝亮亮的诉请,这种行为有悖于做父母的良知,也有悖于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有悖于法律的规定。希望张楠楠能认真审视自己的行为,面对现实,慎重考虑,妥善处理好家庭矛盾。(李国惠马新)
(来源:津报网-每日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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