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无医疗机构聘用的情况下,非法行医,为孕妇接生,致使产妇大出血被切除子宫。昨天,杨浦区法院以非法行医罪一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
张某在老家时曾做过乡村医生。
1999年辞职后,随在建筑工地打工的丈夫来到上海。2004年9月7日,张某接到四川籍产妇何某家属的电话,来到本市杨浦区内江路何某的暂住地为其接生。次日凌晨何某产下一名女婴后发生大出血,后因张某无法再行救治,何某被送入区医院抢救,经诊断后子宫切除。经鉴定,何某的伤势构成重伤。2008年7月,经网上追逃,张某在北京被警方抓获。 (来源:上海《青年报》)
(责任编辑: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