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0月23日电(记者黄深钢)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法院对“2007年司法考试泄题案”中涉嫌买题作弊的5名考生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一审分别判处被告施国策、蒋乐剑、倪坤、林日团、陈华鸣等人1年2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对参与泄题的罗萍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此案是在司法部工作的副局级干部林建东泄露司法考试试题和答案的“连锁案件”。杭州市检察院10月13日已以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罪和受贿罪依法对林建东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7月,参与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工作的林建东利用现场监督的便利,侵入存放试卷的密码箱,摘抄了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校对稿和过程稿)一至四卷的大部分试题和答案,并泄露给了考生石玉丹(另案处理、已判刑),并经其手,泄露到其男友李晓亮(另案处理、已判刑),李晓亮随后又给了从事考试作弊活动的于树泉(另案处理、已判刑)。于树泉在考试前将这些资料传递给了宁波、金华、唐山、临汾、北京等地的22名考生,从中非法获利10万多元。
婺城区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前夕,于树泉与在金华参加2007年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考生施国策、林日团、陈华鸣、蒋乐剑、倪坤5人商定了“购买”试题的方案,此后,于树泉指派罗萍到金华,让其帮忙将司法考试的试题及答案传递给这5名考生并监督这5名考生,不让考试的试题及答案在更广范围内传播。
2007年9月14日,罗萍到达金华与5名考生会合。同年9月15日上午的第一场司法考试中,罗萍在考场外利用车载电台及耳麦向在考场内考试的这5名考生宣读试题及答案;2007年9月15日晚和2007年9月16日中午,罗萍分别在手提电脑上用自己的QQ号码接收于树泉通过电脑网络发来的2007年9月16日第三场和第四场司法考试的试题和答案,并将这两场司法考试的试题和答案泄露给这5名考生。
泄题案在全国范围被曝光后,自2007年11月6日始,施国策、倪坤等人分别被抓获归案;11月7日,蒋乐剑被传唤归案;11月29日,陈华鸣、林日团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行为。施国策归案后在取保候审期间,检举揭发他人盗窃犯罪,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陈华鸣归案后劝说涉嫌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罗萍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008年4月10日,罗萍到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罗萍明知国家司法考试考前试题及答案为国家秘密,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参与故意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4项,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系共同犯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施国策、蒋乐剑、倪坤、林日团、陈华鸣在考试前非法向他人购买系国家机密的司法考试考卷答案,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林日团、陈华鸣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行为,可认定为自首;施国策归案后在取保候审期间,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有立功表现;陈华鸣归案后劝说其他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有立功表现。5名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均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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