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福州10月23日消息(记者陈定川)福建省建设厅日前出台《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强化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主体,其他相关建设工程事故处置部门和单位为辅助的应急队伍体系,要求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做好应急队伍保障,必须组织好三支应急救援基本力量:
一、工程设施抢险力量:对在建工程,由施工单位的人员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对已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房屋产权、物业管理等单位应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收集证据。
二、专家咨询力量: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安全性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等。
三、应急管理力量:由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担负接收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此外,还应建立并加强与其他专业应急队伍的联络机制,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队伍保障。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