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3日电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消息,根据10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为确保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国家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完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体系,健全实施机制。
目前,灾后恢复总体规划已经发布实施,城镇体系、农村建设专项规划等10个专项规划也在陆续发布。
二、进一步做好重建资金筹措工作。根据灾后恢复重建目标、各专项规划资金需求汇总平衡,并参照国际经验数据综合评估,总体规划提出了1万亿元的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需求总规模。
三、加快灾区城乡居民住房建设。汶川地震灾害造成大量房屋损毁倒塌,为确保灾区群众能安全过冬,将采取多种方式帮助灾区群众尽快实现家家有房住的恢复重建目标。
四、大力开展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恢复建设。一是优先安排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二是尽快恢复基础设施。
五、稳定灾区建材生产供应和价格。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建材生产供应和价格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分别就促进灾区建材生产供应、保障灾区重建建材运输、加强灾区建材价格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专门的政策措施。
六、认真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各支援省市与受援县市充分沟通,已初步确定了对口支援的总体方案,包括援建资金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等。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