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秋的杭州,层林尽染,令人心旷神怡。近日,就设立预备审判庭、提高办案效率这一话题,记者与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院长叶青进行了一番愉快的交谈。
一辈子可能只打一次官司却要等上几个月 叶青从1984年9月至2005年7月历任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庭长、办公室主任、副院长,长期从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审判。2006年12月至今,任江干区人民法院代院长、院长。可见,她从书记员开始干起,已在法院系统工作了二十多年,对法院业务了如指掌。
她说:“我到江干法院担任院长后,每周都让各业务庭把排庭表通过内网发过来,结果发现,民商事案件都要依次排队,一般案件的排庭周期都在两个月至3个月左右。”
这让叶青陷入深思。许多当事人可能一辈子也只打那么一次官司,但诉状递到法院后,却等啊等,几个月时间过去了,案件还开不了庭。叶青说,长达两三个月时间的等待,给了人们太多的活动时间与想象空间。这期间,有关系的当事人会四处托关系,干扰法院公正审案;没关系的当事人容易产生猜忌,也四处投诉法院不及时审案。这样一来,给原本忙碌的法院带来了许多额外的麻烦,牵扯了很多精力。从案件本身角度说,办理时间一长,也会失去最佳的矛盾调处时机,最后往往使审判陷入被动。
另一压力是案多人少。这是浙江各级法院普遍存在的一大难题,但在江干法院,矛盾尤为突出。叶青告诉记者,2007年,江干法院收案数达到6151件,较上年增加了1186件,上升26.7%,上升幅度居杭州市13家基层法院之首。但与此同时,由于办案压力太大等原因,近年来,江干法院先后有8名法官辞职换岗,实际办案人员不增反减。2007年,全院办案人员人均年结案高达182件。
预审庭使案件初现“简出效率,繁见质量” “法官长期加班加点,已处于超负荷状态。”叶青说,这时,报纸上的有关报道启发了她:国外许多国家的民诉法基本都设置有审前程序,如美国大约有98%的民事案件在审前程序中,以双方当事人和解方式得到解决;英国也有98%的民事案件在审前程序中就解决了争议。叶青得到启发,基层法院简易案件居多,如果参照国外先进做法,把司法资源重新配置组合一下,设立类似审前程序,通过一个机构把60%至70%的简易案件剥离出来,实行快审快结,那么,至少这60%的当事人会对法院的高效办案满意。而余下30%至40%的案子让法官精雕细琢,案子办得可能会更有质量。
2002年,江干法院就设有预备审判庭,由于运行中存在一些困难,后来中止了。今年3月,在叶青提议下,经过重新组合,新的预备审判庭就这样呱呱落地。
“我们院的法官整体素质较高,但也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叶青说,经过考察,院党组把那些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法官安排在预备审判庭等简易审理机构,把那些法律功底深厚、专业能力较强的法官安排去办理相对疑难复杂的案件,充分发挥每个人的特长。令人欣慰的是,预备审判庭运行半年多来,审案效率大为提高,包括预审庭在内,今年1月份至9月份,专门从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审理的民三庭、执行一庭简易组,7名专办简易案件的法官一共结案1580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38%。初步实现了“简出效率,繁见质量”。
今后还要把鉴定、证据交换等程序性工作也纳入预审庭 “预审庭现在的运行情况跟我设想中还有距离。”叶青说,她原来设想,预审庭除负责保全、简易案件调解审理、送达等工作外,还要把鉴定、评估、证据交换等程序性一般属于法官助理的工作也一并纳入,也就是说案件经预审庭后,剩余案件流转至其他审理庭时也已是“半成品”,把庭前和庭审剥离开来。但考虑到机构刚恢复,不少工作还在探索之中,一下子承载太多功能反而有可能欲速则不达,所以只能寄希望于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完善。
“实施繁简分流,也不全是好处,对法官而言,压力更大。”叶青说,从法官角度看,办简案的忙死,办繁案的难死,并不轻松。相比繁简捆绑着办,“简案法官”出手要快,往往节奏快,办案忙忙碌碌;“繁案法官”一天到晚啃“骨头”,结案困难,数量上鲜有工作成就感,心理压力也很大。从法官自身讲,繁简案件结合着办,反而更利于调节身心健康。
“但是,只要"简出效率,繁见质量"能让群众满意,那么,我们法官再苦更累再难也值得。”叶青说,“司法为民就是面对现实、深挖潜力,从老百姓的迫切需求出发,从老百姓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最终让人民群众信任我们的法官、信赖我们的法院、信服法院的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