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10月23日电记者蒋德为实现中央关于“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走在全国的前列”的目标,应对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对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带来的影响,由上海市委政法委、江苏省委政法委、浙江省委政法委共同举办的首届长三角地区政法综治工作协作发展论坛今天在南京举行。
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辉忠共同出席了会议,并签署了《长江三角洲地区政法综治工作协作交流框架协议》。
这个全国首个省级政法综治工作区域协作协议的签订,将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推进三地政法综治工作协作交流,为推进长三角地区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根据这个协议,江、浙、沪三省市将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立区域矛盾排查化解协调机制;整合三地流动人口信息管理资源,建立三地人口管理网络平台,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治安防控对接,建立三地警务协作机制;探索建立三地法律适用统一协调,建立司法协作机制;整合区域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区域法律服务协作网络;并在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和法学研究等方面展开全面协作,实现资源和成果共享。
根据协议,三省市将按照依法协作、平等参与、优势互补的原则,实现合作共赢。为此,三省市将建立政法委书记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三地政法综治工作发展;建立三地政法委秘书长协调制度,协调推进合作事项的落实。三省市政法各部门也将建立对口联系会议制度,以拓展交流领域,丰富协作交流内容,落实协议提出的合作事项。
上海市委政法委秘书长王教生在介绍协议的产生过程时告诉记者,长三角政法综治工作协作交流机制,是中央制定的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江、浙、沪在经济社会等许多领域进行了广泛而有益的合作,三地政法部门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也不断增多。如建立长三角法学和禁毒工作论坛,加强三地反恐与奥运安保协作,开展法院、检察工作交流,协助化解涉法、涉诉、人地分离矛盾等。在开展合作交流过程中,三省市的政法部门深刻认识到,随着长三角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实现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更高层次上加强政法综治工作的合作交流已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因此,都希望通过建立协作交流机制,使政法综治领域更好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部署,携手为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长江三角洲地区政法综治工作协作交流框架协议》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