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从今年10月开始,河南省沁阳市公安局社区民警工作将由辖区群众来评定,连续3个月群众评定结果为不称职的社区民警,年终评定等级为“不合格”,该项考评将随着社区警务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为使社区警务工作紧贴群众需要,该局在全体社区(驻村)民警中开展“两述一评”活动,即每月5号前,社区民警向辖区群众做业务工作及廉洁自律报告,群众予以评议,让群众决定民警的“好”与“坏”。
社区(驻村)民警述职对象主要为社区居民代表。在社区民警述职述廉及居民代表评议会上,由群众对照评议表设定的辖区社会治安状况、落实便民措施情况等6项内容,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个标准进行评议,当场要公布对社区(驻村)民警的评议情况。
群众评议将决定社区民警当月工作的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评议为不称职的民警,由派出所所长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连续3个月评定结果为不称职的民警,在年终评定为不合格民警。郭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