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太原市将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居民参保率将达到80%以上,其中各类学校学生参保率要达到90%以上,参保居民将得到更多更好的就医保障。参保登记缴费业务从本月起开始办理,参保的居民将可享受种种优惠待遇,这是个好消息。
不过,太原市医保中心提醒居民,参保居民发生的医疗费用在下列8种情形下,统筹基金将不予支付。
一、在太原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急诊除外);二、未经批准转外地医疗机构的;三、不符合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标准的医疗费用;四、未按规定期限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五、私自涂改处方或自行开方索取的药品费用;六、在国外或港、澳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七、因违法犯罪、打架、斗殴、酗酒、自残、自杀、吸毒以及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八、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应当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
另外,今年还简化了参保居民的参保和缴费手续,参保居民可在街道(社区、学校)直接办理缴费,也可以带上本人《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到太原市各商业银行网点直接办理缴费手续,学生参保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而各服务网点将开辟城镇居民医疗基金征缴“绿色通道”。(艳春) (来源: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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