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驾驶肇事他人出面“顶包”
“汉拿山”董事长撞死人被诉
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35岁的北京汉拿山餐饮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某,因违法驾驶导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事后,该公司司机黄某出面为其“顶包”。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9月25日,张某驾车行驶至海淀区紫竹院路辅路非机动车道、汉拿山餐饮有限公司门前西侧时,逆行撞上两名路人,致一人创伤失血休克当场死亡,一人受轻伤。事后经海淀交通支队认定,张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的规定,应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后,汉拿山餐饮公司司机黄某明知张某交通肇事,仍然替其顶罪并向公安机关作出虚假供述。2006年10月11日,张某和黄某到交通队投案自首。
检察机关认为,张某违反交通安全法规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黄某明知他人犯罪,仍然替其顶罪,其行为也已触犯刑法,应当以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两被告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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