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用554万给职工买保险涉嫌私分国有资产
《大众电影》原社长受审
本报讯 (记者刘杰)《大众电影》原社长蔡师勇涉嫌动用554.7万余元国有资产为职工买商业保险,被检察机关以私分国有资产罪提起公诉。
蔡师勇在一份情况说明中表示,对于自己成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无法理解,因为自己为杂志社职工购买保险并非犯罪行为。他说,大众电影杂志社成立于1984年底,属于国家不核拨经费,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直到2004年才被纳入社保单位。“2004年以前我们是两头够不着:既不能参加社保,国家又不核拨资金和工资、退休金……这是我们考虑给职工做养老保险的根本原因”。
蔡师勇说,当时社会上很多单位、包括本系统的单位都为职工购买了养老金保险。为了部分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如退休后基本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等,社委会经集体研究决定,开始用大众电影杂志社自有资金,逐步为职工(包括已经离退休人员)做养老金保险。“此事曾经向中国文联计财处有关领导汇报过,并得到肯定”。
他还说,此事案发是杂志社内一些与自己有矛盾的人故意陷害,是对方“公报私仇”。
昨天,此案只进行到事实调查阶段,朝阳法院表示将择日继续开庭审理此案。
庭后,蔡师勇的辩护律师周泽说,他是要为蔡师勇做无罪辩护的。“不管职工的医疗和养老问题,才是正确的吗?”他认为,大众电影杂志社集体决定为所有职工购买商业保险,是为了解除职工后顾之忧,更好地做好大众电影杂志社的事业,而且购买保险前向上级财务部门作了请示汇报,并不是侵吞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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