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10月24日专电(记者刘翔霄、彭洋)山西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试行)》于日前正式实施,该办法要求为每一位医务人员设立医德档案,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水平。到今年年底前,山西省将在23家医院进行试点考评。
医德档案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接受职业道德规范和医学伦理知识培训情况;开展文明规范服务、改善服务态度、使用文明用语、尊重病人权益等情况;各级奖励荣誉及先进事迹和病人表扬;病人投诉及核查情况;违反职业道德受到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情况;收受或拒收“红包”和商业贿赂情况;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情况;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情况;其他能够反映本人医德状况的材料等。
医德档案中,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良好、一般、较差。考评结果除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外,还将进行公示。医德考评结果将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职称、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该《办法(试行)》明确了考评责任人,即医疗机构为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责任机构,医疗机构的主要领导是医德考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被考评医务人员对医德考评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医德考评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医德考评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医德考评机构应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本人。
此外,除医务工作者之外,医疗机构的其他工作者也将参照该办法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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