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25日(记者原国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日前表示,今年共发生了10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其中,发生在山西的“8.1”娄烦特别重大排土场垮塌事故,和发生在河北蔚县李家洼煤矿爆炸事故均存在瞒报现象,事故调查和瞒报责任追究正在进行中。
据黄毅介绍,“8.1”娄烦特别重大排土场垮塌事故发生之后,从8月1日到9月15日,对外公布和报到安全监管部门的遇难人数始终是11人。后经调查组深入调查核实,短短一周时间内查实遇难人员44人,而且找到了遇难者的尸体。7月份,河北蔚县李家洼煤矿井下非法采矿的炸药发生爆炸,事后矿主隐瞒不报,私自销毁尸体和事故现场,并买通媒体记者与当地某些政府官员,瞒报事故达两个月之久。经民众举报后,调查认定事故中有35人遇难。
黄毅介绍说,针对瞒报现象,中国近年来加强了立法,并制定了一些有效的办法和措施。2006年公布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中,针对当时瞒报事故的现象比较严重的情况,第139条专门设立瞒报事故罪。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包括党纪政绩追究的有关规定,也制定了对参与瞒报人员的具体处理规定。
据安监总局统计,今年1到8月份,共接到各种安全事故举报150件,同比减少104件,经过核查证实发生29起。黄毅表示,今后应真正落实惩治瞒报的措施,使瞒报的成本比事故造成损失的成本还要高,从而遏制瞒报现象。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