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0-26 02:27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本报讯10月19日一大早,应县杏寨村村民代表杨优祥就来到了村委会办公室,和其他30名代表对村里今年决定的5个农建工程进行评议。
最后决定:拿下2个,先搞3个,所需资金除上级拨款外,其余的由农民自行筹资解决。像杏寨村这样,应县如今95%以上的村子在搞建设项目时,都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农民的事情农民作主,农民的事业农民来办,用“一事一议”的办法筹资筹劳,取得了良好效果。至今,仅村庄治理一项,全县农民累计“一事一议”筹资筹劳1100多万元,占到了村庄治理总投资的60%。
在筹资筹劳建设新农村的实践中,应县切实维护和实现农民的决策权、理事权、监督权和奉献权。新农村建设怎么搞,哪些项目先搞,哪些项目后搞,都由农民说了算。把农村公益事业项目的决定,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工程质量的监督等一些具体事务都交给村民议事会,充分发挥了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自主决策、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职能。南河种镇接马峪村农民“一事一议”筹集资金35万元,铺筑街巷水泥路3.5公里,新铺地下排水管道2公里,安装路灯60盏;下社镇石庄村农民集资30万元,完成了主街道水泥路工程3公里,绿化村庄植树2600株;下马峪乡马岚庄村采用“一事一议”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中专师范毕业生,解决了教师队伍青黄不接的问题。
(安 玉 丰开罡 张仙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