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卫奇案卷宗移送云南省高院
2008年10月26日
本报湘潭讯 10月23日,云南德宏州委就“法学专家发出‘建议抢救蒙冤受屈的死刑犯’一帖”进行了回复。回复函表示,案件已进入二审程序,德宏州中院已将全部卷宗移送云南省高院审查。
云南省高院刑五庭杨法官是莫卫奇案二审承办法官。23日,莫卫奇辩护律师郭梁向杨法官提交了熊正江的供词等材料。
杨法官介绍,莫卫奇案得到了云南省政法委、省高院的高度重视,他绝对会客观、公正地处理此案。杨法官认为,熊正江在湘潭落网,他的供词是此案十分重要的新证据,但是,这一证据尚未经过一审的审查和质证程序,因此还需要进一步审查,该案或许会“停一停”。
郭梁分析,熊正江的供词是此案的重大转折,但是,这一证据尚未经过一审的审查和质证程序,直接作为二审的证据较为困难。他分析,云南省高院很可能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
德宏州委也就“法学专家发出‘建议抢救蒙冤受屈的死刑犯’一帖”进行了回复。回复函表示,德宏州委领导高度重视此案,副书记李兴顺和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志德均及时作出明确批示,要求认真调查落实该案的问题。10月17日,郭志德在德宏州涉法涉诉重信重访案件工作汇报会上,将“建议抢救蒙冤受屈的死刑犯”的情况向与会的公、检、法及信访等部门领导进行了通报,并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
记者李志宏
《法学专家发帖替死刑犯喊冤》后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