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主诉检察官资格“全省统考”
孔繁平 卢金增 孙硕
本报讯(记者孔繁平 卢金增通讯员孙硕)“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资料,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山东省检察院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主诉检察官制度,培养和造就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通、能够担当重任的高素质公诉队伍,在精心准备、严密组织的基础上,举行了这次全省检察机关主诉检察官资格闭卷考试。考试内容涵盖了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公诉工作的相关司法解释和工作要求等100余个知识点。
山东省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举行全省检察机关主诉检察官资格考试,旨在为公诉人才搭建学习业务、强化素质和展示自我技能水平的平台,也是发现、选拔优秀公诉人才、鼓励公诉人才脱颖而出的有效途径。据悉,山东省检察院自2002年至今共举行全省检察机关主诉检察官资格考试3次,通过考试已任命650余人为主诉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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