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
面对地震,法律可以做什么
王丽丽
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根据汶川地震遇到的新问题、积累的新经验,草案对现行防震减灾法作了大量修改,补充了防震减灾预测预报、规划、灾后重建、灾后管理等内容,增加到10章99条。
管理体制如何理顺?
草案第五条: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民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金硕仁委员:目前,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管理中,存在问题比较突出,执法主体不明确是重要原因,由地震部门主管?还是建设部门管理?不清楚,扯皮的事儿常发生。
马福海委员:将地震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民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并列规定,易造成执行中主次不明,工作难协调。建议修改为: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实施,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民政部门以及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宋法棠委员:国家地震局是副部级事业单位,如何牵头组织好防震减灾工作?如何使工作协调高效?
救援队伍,谁当主体?
草案第四十八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按照一队多用、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
马启智委员:这个规定很好,但不够具体。根据实践经验,必须有一支长年处于战备状态的应急队伍。如果新组织这样一支队伍,一是人员、装备、经费很难解决,二是平时除了训练以外,没有多少事情可干,造成人力浪费。
把消防救援与地震救援结合起来,由消防队伍承担,是一个比较节约、可行的办法。建议第四十八条改为: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按照一队多用、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以武警消防队伍为主体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
汪光焘委员:现在,从事救援工作的专业队伍有几支,国家地震局有一支,消防部门有一支,建设部门也有专业队伍。第四十八条规定一队多用、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原则,倡导在灾害发生时,一齐参与救灾,自然是人多力量大。但是,救灾工作需要很多技术性保证,应配备专业化的设备设施,而不只是“人越多越好”。我认为,还是要建立专业化的队伍。
群测群防还重要吗?
草案第八条:国家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地震群测群防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李连宁委员:如何看群测群防?我认为,它是地震预报预测中不可缺少的力量。我国幅员辽阔,专业的地震预测台网、台站比较少,群众的群测群防可以弥补专业台网不足,特别是宏观的异常现象,要在临震前才能感觉到,群测群防是发现这些现象并及时提供预警的最直接力量。可以说,在中长期预报方面,专业预报比较有效,而临震预报,则是群测群防更有效。
上个世纪60年代邢台地震以后,在周恩来总理亲自推动下,我国建立起了一个土洋结合、专群结合、群测群防的地震预测预报体系,在城市农村,包括很多中小学校都有气象小组,做了很多工作,让我国的地震预测预报很有特色,其中,海城地震预报就是专业预测和群众群测相结合的成功范例。现在,这些工作慢慢被荒废了,我建议法律草案把这一内容考虑进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