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伤人抢金项链一男子获刑12年
来源: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本报新余讯 聂卫东、肖力、记者刘健报道:一名外地小伙在江西分宜被3名歹徒砍伤并夺走项链。近日,分宜县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一审判决,主犯邓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今年5月10日下午1时许,来分宜县办事的外地青年李某在县内一餐馆吃饭。在他埋头吃饭时,他脖子上露出的金项链引起了同在餐馆内吃饭的歹徒邓某、袁某关注。听到李某说话为外地口音,又见其脖子上金光闪闪的粗重项链,邓某顿生抢劫念头。因怕遭到身体强壮的李某反抗,邓某又叫来一名帮手。3人跟随吃完饭的李某,得知李某住宿的旅社和房间。之后,3人携带砍刀和透明胶布来到李某住处,以送水为名,骗李某开门。待李某一开门,3人就将刀架在李某脖子上,强行扯下其脖上的项链,并将李某的4200元现金及手机抢走。李某奋起反抗,被邓某砍伤。经鉴定,李某的黄金项链价值11875元。
法院审理认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暴力手段,强行抢夺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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