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谢湘)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的总体要求和实现“农村人人享有接受两好教育的机会”的历史性任务,教育行政部门将如果应对?今天,记者在教育部第十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教育部将重点做好5方面的工作,努力办好让农民群众满意的义务教育。
目前,教育整体投入不足,农村教育经费仍存在较大缺口;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落后、教育质量不高的问题日益突出;从地震灾害中暴露出来的农村中小学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普遍加固校舍和提高防震标准的工作迫在眉睫;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日益突出,保障进城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子女教育问题急需双管齐下、统筹解决;一些地方和学校存在内部管理薄弱。面对以上五大突出困难和问题,教育部将采取5项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对现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进行全面排查,禁用一切危房,对质量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加固和改造,要把农村中小学建设成为最牢固、最安全、老百姓最放心的公共设施,以确保广大师生命安全。
二要继续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增加对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条件,引导更多的农村适龄儿童留在家乡读书,以避免仅为追求较高质量的教育盲目流入城市就读,给城市义务教育带来不必要的压力。
三是下大力气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农村教师的地位待遇,妥善解决农村教师津贴补贴问题,切实落实《义务教育法》提出的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法律规定。积极推动实行农村、县镇学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科学设置教师岗位,提高教师资源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全面推行教师公开招聘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四是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寄宿制学校建设作为基础和前提,把深入开展城乡对口支援、推进农村中小学信息化作为重要措施,全面改善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面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农村学校教学质量。
五是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建立和完善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综合机制,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加大教育资源统筹和经费投入力度,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条件。推动各地建立和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和管护机制,保障留守儿童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