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当本报记者来到距重庆市区约100公里的长寿区石堰镇麒麟村采访时,那里正进行一场农地入股的试验。麒麟村508户村民拿出514亩土地,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入股,成立重庆宗胜果品有限公司,由公司对柑橘园进行统一经营管理。
农地入股带来了实惠,但风险也无法回避。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曹兴权博士表示,从村民入股的那一天起,他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就已经转让了。如果公司倒闭,按《破产法》规定,债务人必须用现行所有财产清偿所有债务。这意味着,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永远地失去了。
一年多来,重庆把农村土地流转作为这场大试验的突破口之一,被媒体称为“土地新政”。在这场土地新政中,耕地“红线”能否守住,农民能否切实分享到土地的增值收益?在这场试验中,重庆主城区和广大农村能否同样走上发展的快车道?这一切都值得关注。
与麒麟村的试验相比,离城市中心更近、位于重庆“一小时经济圈”内的重庆九龙坡区,其“土地新政”有着更大的规模,更大的力度。除了麒麟村,宗胜公司还在雨台、兴隆等多个村进行了试点,加大了土地集中经营的力度。
去年7月,九龙坡区成为重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先行示范区,随后进行了宅基地换新房、土地承包经营权换社会保障的试验。
九龙坡村民变市民 白市驿镇是该区实施土地流转的3个试点镇之一。一个规划面积23平方公里的花卉园区在这里初具规模,希望以花卉苗木产业为载体,依托“重庆农科城”和“花卉产业城”建设,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和第三产业。为打造花卉园区,这里进行了宅基地和农地统一流转试验。
老李以前是清河村的村民,但在土地流转之后,办理了“农转非”,从农民变成了市民。变化的不仅仅是身份,老李的家也从以前100多平方米的平房搬到了统一修建的住宅小区里。
老李告诉记者,去年下半年他的宅基地进行土地流转并占用后,他就住进了安置房。每个村民都能免费置换20平方米,优惠5平方米,再多的面积就要按580元/平方米的价格来买。在支付了1万多元后,老李一家就搬到了90平方米的楼房。
老李说,当初他也可以选择在政府规定的区域自建房屋,而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是楼房240元/平方米,瓦房210元/平方米,土房的补偿标准还低几十元。农地也租给了花卉园区,一亩地每年能分1300多元。
在重庆市政协委员邱道持看来,九龙坡模式的市场色彩并不浓厚,它是一种政府推动的模式。
宅基地换新房,就是让宅基地流转起来。邱道持分析说:“主城区建设用地很紧张。重庆建直辖市10年来,500万远郊农民来到主城区,主城区用地紧张怎么解决?农民进城务工到镇上居住,就要满足他们进城的住房条件,这需要建设用地。”直辖10年来,重庆的农村建设用地从10年前的36.73万公顷,到2005年还有36.08万公顷,乡村人口却减少了500万,即每减少一个乡村人口,仅减少农村建设用地6.41平方米。
农民应享受土地增值收益 但在城镇建设用地已经非常紧张、并且要守住耕地“红线”的前提下,新的建设用地从哪里来?于是,农村大量被闲置和粗放利用的宅基地进入到九龙坡区试验者的视野。
据调查,在重庆,农民占的宅基地很多,人均达到240平方米,每户宅基地就有一亩多地,而城镇人均用地才80多平方米。
“如果农民到城里来,居住面积只有80多平方米,那么剩余的数百平方米的土地可以用作什么?一部分可以复垦耕地,增加耕地;二是可以用作发展乡镇企业和现代农业的生产用地。”
邱道持认为,把农村闲置的土地利用起来,让不准流动的农村建设用地流动起来,这样就能够解决城镇用地紧缺、农村土地浪费的问题。
老李等清河村以前的村民也明白土地能生钱的道理。“我现在住的楼房,肯定不如以前的宅基地值钱了。”老李说。邱道持表示,应该让失地农民能够享受到农地转用、征用带来的土地增值收益。“由于用途变了,权属变了,因此会带来巨大的土地增值收益。例如,我们征农民的土地,安置他们花15万,把土地整理一下花30万,卖就卖到60万,政府就得到了增值收益。如果开发商开发楼盘卖出去,也会挣很多钱。但我们农民得到的补偿偏低。”邱道持告诉记者。
他认为,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下降,长远生计没有保障,必然不符合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要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在农地征用的时候,他们的生活水平不能下降,他们的长远生计要有保障。
不可逾越的“红线”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在试验中,出现了一些踩了“红线”的做法。
去年,九龙坡金凤镇白鹤村的博士农业科技园项目租用1000亩耕地,进行大棚种植,但实际上却是要建造700座别墅,每座别墅或配送果林或配送温室大棚。田地被租用后,农民可获得每亩900斤稻谷作为租金。
曹兴权回忆说,博士园的别墅销售从不在媒体上刊发广告,只是在街上派发销售宣传单。在国土资源部开始全国百日土地督察之后,重庆市国土局叫停了这一项目。
此外,另一个踩了“红线”的举动在九龙坡区白市驿镇海龙村。海龙村地处城郊,位置优越。经村民大会研究决定,以土地租赁方式流转土地1400亩,引进工业企业126家。雄心勃勃的海龙村力图把自己打造成西部的华西村。
然而,尽管村民大会通过了表决,愿景也很美,但海龙村的土地流转是违法的,因为它改变了农地的用途。
邱道持告诉记者,按我国法律规定,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然而,重庆有政府官员提出,重庆既然是综改区,允许先行先试,也就应有试错权。
看来,重庆农村土地新政的效果如何,还有待于时间的检验。此前,9月23日开幕的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重庆市促进开发条例(草案)》。草案授权地方政府在不违背现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在土地、金融、财税等领域先行先试,并享有试错权。(曾向荣)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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