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10月28日电(记者方列李骎)记者从浙江省公安厅据悉,今年前三季度,浙江省银行卡犯罪案件受理数几乎达到了去年同期的2倍,呈大幅上扬态势。浙江省经侦总队负责人介绍,通过自助银行门禁系统获取用户信息资料已经成为不法分子的新手段。
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浙江省公安经侦部门共受理信用卡犯罪案件260起,其中立案侦查211起,涉案金额1430.9万元。信用卡犯罪案件的受理数、立案数和涉案金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195.5%、181.3%和408.3%,形势相当严峻。
1月至9月,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银行卡犯罪案件12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5名,挽回经济损失515.3万元;协助商业银行催缴银行欠款1200多万元。银行卡犯罪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恶意透支;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以招商引资或洽谈生意为名,实施信用卡诈骗;针对ATM机实施犯罪;利用网上银行系统漏洞实施犯罪;不法商户、非法中介通过刷卡套现获利;此外,境外银行卡犯罪集团向境内渗透势头越来越明显。
"其中,不法分子在自助银行门禁系统或ATM机上加装具有无线发射功能的盗码器和摄像设备成为一种新手段。"浙江省经侦总队总队长黄宝坤介绍,当持卡人使用银行卡刷卡开门时,这些盗码器自动记录并发回银行卡磁卡信息,同时通过ATM机上方的微型摄像头偷拍获取用户密码。窃取受害人的银行卡资料后,不法分子制作伪卡迅速盗提卡内资金或者实施信用卡诈骗。
浙江省经侦总队副总队长丁平练提醒,目前浙江省自助银行门已逐步改造成按钮开启式,到自助银行取款时,若发现自动银行出入口有可疑装置或有"按密码确认"之类的提示信息时,切忌刷卡和输入密码,同时及时向银行和公安机关报告。
黄宝坤表示,接下去,浙江省经侦部门将继续保持对银行卡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打击银行卡违法犯罪的合力。"我们建议有关监管部门加强对银行卡的风险管理和日常防控工作。发卡银行要完善内控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同时,要加强对特约商户的管理力度。" (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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