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10月28日电 香港立法会财务委员会28日通过一系列加强中小企业资助计划的措施,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强的支援。
在信贷保证计划方面,营运设备及器材贷款和营运资金贷款的个别上限将会取消,但保留每家中小企业600万港元的整体信贷保证上限。
营运资金贷款的最长保证期亦由两年延长至五年。同时,每家中小企业可循环使用一次已全数清还的信贷保证。换言之,每家中小企业最多可获1200万港元的信贷保证。
每家中小企业可获的累积市场推广基金资助上限,也将由10万增加至15万港元,而每次申请的最高资助额,则由3万增加至5万港元。受资助项目的范围也将扩大。
工业贸易署发言人说,过去数月,香港不少中小企业受到全球金融危机影响,遭到沉重打击。有关的加强措施旨在为中小企业在贷款及还款方面提供更强的支援和弹性。
香港特区政府于2001年12月及2002年1月推出中小企业资助计划,协助中小企业迎接新挑战和商机。截至今年9月底,信贷保证计划共批出逾2万宗申请,涉及的保证额约103.2亿港元;市场推广基金已批出接近6万宗申请,涉及的资助约9.67亿港元。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