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0-29 04:18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本报讯(记者班彦钦)记者10月24日了解到,忻州市民普遍担心的供热工程管网费和今冬明春采暖费有了明确结果——忻州市政府决定:集中供热工程管网建设费不向居民收取;今冬明春居民取暖价格不作调整;实施热电联供改造工程中,已向居民收取的费用逐步退回;机关企事业单位供热建设费由受益单位和同级财政负担。
从去年开始,忻州城区全面铺开热电供热工程管网建设。为保证按时供暖,市领导多次现场解决问题,与施工单位签订军令状,保证了工程的质量与速度。记者看到,城区的街巷壕沟已进入填埋阶段,供热测试正在进行。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一定要让群众过一个温暖的冬天。
对于工程建设和供暖中出现的诸多涨价因素,忻州市召集建设、煤炭、财政、物价等部门作了及时拆解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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