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农民夫妇生下四个娃
缺钱花父亲卖掉两个亲生儿
□记者 韩争强 通讯员 周小涛 潘晓燕
今报许昌讯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但这世界上还有比老虎更毒的,许昌县张潘镇41岁的男子杜红远,为弄点钱花竟卖掉了自己的两个亲生儿子。
●农民夫妇生下四个娃
今年41岁的杜红远,家住许昌县张潘镇某村,原为地道的农民,一直靠几亩薄田维持一家人的生计。10多年前,他与妻子牛氏组建了小家庭,婚后不久,第一个娃降生,多出来的一张口给经济原本就拮据的杜家增添了一份负担。
2001年10月,杜的妻子产下了第二胎,又是一个小子。生活难以为继的杜红远决定带着妻子和孩子到开封打工挣钱。不久,杜家的老三又来到了人间。2007年10月,杜家的老四又落地了。就这样,靠出外打工谋生的杜家一共生下了4个娃。
●四个亲生儿卖掉两个
2001年10月,杜妻生下第二胎男孩不久,在开封没有挣到钱的杜红远,盯上了二儿子,“我想把小孩给(卖给)别人弄点钱”。他想起了老家张潘镇有人想要个男孩,于是就托他的母亲挨村找“买主”。
一个月后,杜的母亲联系到了买主,对方愿意出价1万元“买儿子”。后来,经过杜的母亲加价,孩子最后以1.3万元的价格“成交”,孩子的爷爷亲手将孙子给了买主。杜红远得到了1.3万元卖儿钱。
2007年10月,当杜红远的妻子超生产下第四胎男婴时,杜红远又打起了四儿子的主意。在孩子刚满月时,杜便托从广东打工回来探家的弟弟,为四儿子寻找愿意出钱购买的“父母”,因为弟弟常在外奔走,熟人多。
过了一段时间,杜红远的弟弟打来电话说:“南阳市唐河县有人想要小孩,愿出2万元钱。”就在2008年的正月,唐河县的一对夫妇在给孩子做过详细检查,确认孩子身体健康后,当即从许昌市一家银行取出2万元钱存到了杜红远的银行卡里。不到四个月的第四子,被杜红远卖了,也正是这次卖子行为,被村民们举报到了公安机关。
●卖儿子获刑五年半
今年4月,许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杜红远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指控,指控杜红远犯拐卖儿童罪,并向许昌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10月,许昌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父亲卖掉两个亲生儿子的特殊案件。庭审中,杜红远对自己两次卖两个亲生儿子换钱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多名证人也同时证实了杜红远的犯罪行为。
昨日,许昌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杜红远以营利为目的,出卖自己的亲生子女,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因家庭困难,无力抚养,才将孩子送给他人,不是出卖的辩解,证据不足,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之规定,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杜红远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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