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10月29日电(后俊、梁强)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从解决民生问题的实际出发,否定了供热公司提高供热收费的建议。
10月28日下午,甘南州政府召开的第27次常务会议决定,今明两年供热不涨价,维持每平方米3.3元的原价。
甘南藏族自治州政府常务会议决定,2008年-2009年甘南藏族自治州所在地的合作市冬季供热收费不涨价,对特困群众冬季取暖费给予适当补助;按照合作市供热公司确定的供热价格,对比上年的供热差价给予财政补助;全州除合作市外的其他7县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据了解,甘南藏族自治州首府合作市集中供热总面积达80万平方米,其中城镇居民5000余户,供热面积48.7万平方米,下岗职工等优惠户500户,供热总面积4.8万平方米。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