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10月29日电(记者吕诺)粤港两地29日发布一份报告表示,2008年上半年珠三角地区空气质量指数值中,有72%的时间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至二级水平。
粤港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控网络监测报告,由香港特区政府环保署与广东省环保局共同发布。
监控网络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和可吸入颗粒物等4大类主要空气污染物进行了监测,各监测点在报告期间都曾经记录有污染物浓度超出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情况。超标现象极可能和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相关。
从地域分布上来看,上半年珠三角沿海地区的空气质量,一般要比该地区中部及北部好。这与沿海一带的污染物扩散条件整体较佳有关。
监控网络是粤港环保合作的重要成果之一,它由16个分布于整个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组成。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