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10月29日电(记者曹健)《银川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日前下发,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收受医药回扣、红包者,将被吊销执业证书。
据银川市卫生局介绍,此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规定了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卫生行政执法、诊疗和医药及其他购销等职务活动中,不准以任何名义收受、索要单位或个人给予的红包、回扣。
一经发现有收受医药回扣、红包者,除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对卫生技术人员给予以下处理: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当年不能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晋职年限必须延长2年;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解除所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并吊销其执业证书,2年内不得申请重新注册;情节严重的,解除所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并吊销其执业证书。
《办法》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要把回扣、红包的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领导管理目标责任制,凡因失职或疏于管理,对本单位收受和索要回扣、红包问题不整改、不查处、不追究,致使收受回扣、红包不正之风盛行,或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追究领导责任直至给予党政纪处分。
《办法》又规定,医疗单位要在显著位置设立宣传牌或通过住院须知、公告、公开信等形式,告诫药品经销人员不得到临床科室向医务人员推销药品及医用试剂、材料等,不得给医生送回扣。申明医生不许收红包的规定,劝告病人不要向医务人员送红包,同时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投诉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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