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10月29日电(记者王艳明)为了确保城乡低收入居民温暖过冬,根据供热价格调整,兰州市提高了城乡低收入居民取暖补贴标准。
记者从兰州市政府办公厅了解到,兰州市近日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对城乡低收入居民取暖补贴标准进行了研究,通过了新调整的补贴方案。
其中,城市低保对象取暖费补贴标准,由每人每个采暖期发放100元的基础上,调整为230元;对享受集中供暖,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含70平方米)以下的“三无对象”,按照实际供暖费用,全额给予补贴;对分散取暖的“三无对象”取暖费补贴标准,由每户每个采暖期600元调整为1200元;对农村低保对象取暖费补贴标准由每人每个采暖期40元调整为100元;城镇低收入家庭取暖费补贴标准由每户每个采暖期100元调整为450元。
由于供热成本上升,兰州市近期对供热价格进行了调整,其中,一类建筑(住宅)燃煤供热价格从2003年以来的每月每平方米2.8元,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4.2元,涨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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