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9日,江西人陈振翊住在江西上饶鄱阳宾馆时,遭到不明身份的人捆绑、殴打。后受伤逃出,一路报警,到医院急救中心治疗。然而,殴打他的人很快找到医院。他身受重伤,再次逃脱到一家商场。其间,他不断报警。
随后,来了10多名手持枪支、盾牌、木棍的警员,然而,对他采取的是当场击毙。事发后,死者所住楼摄像头被警方拆离。日前,武断下令“击毙报警人员”的鄱阳公安局王姓副局长已被停职。(10月29日《信息时报》)
面对这起迷雾重重的惊天大案,网友以跟贴表达愤怒与震惊。案发至今已经有8个月了,公众等来的,只不过是下令开枪的“王姓副局长”被停职。连这样的直接造恶者的“大名”,也还是遮蔽隐匿着。这背后,又有多少显而易见的真相,被化为了无法看清的迷雾。
对于“陈振翊案”,现在警方竟然还称,死者系持刀袭警,民警被迫开枪。可是,面对10多名手持枪支、盾牌、木棍的警员,当时身负重伤的陈振翊为什么还呼唤现场群众为他报110?为什么现场公众亲眼看见他并没有伤害从身边经过的妇孺?为什么十来名“保护到牙齿”的警察对付一个重伤者还需要采取击毙?
类似这样太多的细节叩问,当初在“黄静案”、“高莺莺案”这类公民非正常死亡的案件中也出现过。上半年,发生在上海的杨佳一人杀害6名警察事件中,也出现过太多疑问;不久前,发生在哈尔滨的6名警察打死一个大学生的事件,公众再次发出沉重的未竟之问。落点都是在追寻真相,但最后却仍有太多疑问都得不到合理解释。公众到底要穷尽多大力量,才能请出早就摆放在那里的真相呢?就像在哈尔滨警察打死人事件中,不论警方有多大的委屈,但也犯不着把记录真相的视频选择性播放吧。仅仅为了那曾经被“屏蔽”的三分钟录相,公众就已经为相关事实饱受了折磨。
若真相本不复杂,却要让公众受折磨,则其中必有不可告人之罪恶。这是一次次公民非正常死亡事件带给我们最朴素的揣测,这也是我们情感与智商被一次次侮辱之后的一种愤怒控诉。当年,公民孙志刚以非正常死亡的代价,把收容遣送制度也拖入了“死亡”。可是,又还有多少公民的非正常死亡,被重重迷雾包裹着,使正义一直戴上了“蒙眼布”,看不见应有的光亮呢?当权力失去监督的罪恶制造,一再停留在暗夜,公众能够敬畏,恐怕也只能是头顶的星空与内心的道德律令。而在一个法治与文明的时代,至少,人们最应该也必须敬畏的,应该有司法呀。
面对“陈振翊案”,请再别用“被迫开枪”来侮辱公众的情感与智商了,也别再让我们为拨开迷雾费尽心力了,我们需要尽快的知道,到底是谁,为正义戴上了“蒙眼布”?
(作者单士兵 媒体资深评论员) (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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